李俊任瀘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代理院長
昨(17)日,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曹建國主持召開瀘州市第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會議表決通過了《瀘州市人大常委會關(guān)于李俊為瀘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代理院長的決定》。
會議表決通過了《瀘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關(guān)于接受吳洪汛辭去瀘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職務(wù)的決定》。
會議表決通過了《瀘州市人大常委會關(guān)于李俊為瀘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代理院長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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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為新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舉行了憲法宣誓儀式,并頒發(fā)任命書。
▲憲法宣誓儀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