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發(fā)布最新森林禁火令:8月2日至10日,嚴禁一切野外用火
眼下,天氣炎熱干燥,為有效預防森林火災,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和森林資源安全,合江縣人民政府特發(fā)布森林禁火令,2022年8月2日至2022年8月10日,嚴禁一切野外用火。
全文如下
合江縣人民政府森林禁火令
合府發(fā)〔2022〕22號
為有效預防森林火災,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和森林資源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條例》《合江縣人民政府2022年森林防火命令》等規(guī)定,特發(fā)布森林禁火令。
一、禁火時間
2022年8月2日至2022年8月10日。
二、禁火區(qū)域
全縣行政區(qū)域非城市范圍內的全部林地及其周邊100米范圍內為森林禁火區(qū)。
三、禁火行為
嚴禁一切野外用火。對可能引起森林火災的居民生活用火嚴格管理。
四、禁火內容
(一)嚴禁一切野外用火審批。
(二)嚴禁攜帶火種或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森林禁火區(qū)。
(三)嚴禁在森林禁火區(qū)內野外吸煙、燒紙、燒香、點燭、燃放煙花爆竹、點放孔明燈、燒蜂、燒山狩獵、使用火把照明、焚燒秸稈、野炊、焚燒垃圾及其他野外用火。
(四)嚴禁其他違規(guī)野外用火及易誘發(fā)森林火災的活動。
(五)凡進入禁火區(qū)的人員和車輛,自覺接受登記、檢查。拒不接受登記、檢查和存在安全隱患的,檢查人員有權禁止其通行。
(六)森林禁火區(qū)及其周邊的單位和居住人員,嚴格管理生產生活用火,防止帶火進山入林。
五、嚴格處罰
對違反本禁火令的,由林業(yè)行政主管部門、公安機關依法予以查處;對引起火災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公職人員違反本禁火令的,依規(guī)依紀給予黨紀政務處分;對在場不予制止或者制止不力的公職人員,依規(guī)依紀給予黨紀政務處分。
全縣各級各部門必須加強領導,嚴格管控火源,強化風險隱患排查整治,落實各項防滅火責任。任何單位和個人發(fā)現(xiàn)野外用火,應及時舉報;發(fā)現(xiàn)森林火情時,立即向合江縣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或當?shù)劓?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報告。
森林火情報警電話:12119或0830-5260119。
合江縣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