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江陽區(qū)新啟用28處交通技術(shù)監(jiān)控設(shè)備
今(2)日,瀘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二大隊發(fā)布通告,決定啟用銀沙路與竹林南路交叉口等28處交通技術(shù)監(jiān)控設(shè)備。
一、啟用時間
自2023年11月2日0時起試運行,試運行時間一個月,2023年12月2日正式啟用。
二、地點
1、銀沙路與竹林南路交叉口;
2、酒谷大道二段與黎明南路交叉口;
3、酒谷大道四段華為大數(shù)據(jù)交叉口;
4、酒谷大道四段沙茜加氣站交叉口;
5、城南大道二段與未來大道交叉口;
6、金鳳灣路與前豐路交叉口;
7、江南路三段與黃桷路交叉口;
8、銀沙路與林海南路交叉口;
9、沙茜北路與沙坪路交叉口;
10、泰港北路與旭陽路一段交叉口;
11、金沙路與竹林南路交叉口;
12、天府路(天府二中南門);
13、天寶路華為大數(shù)據(jù)交叉口;
14、酒谷大道五段與泰陽路一段交叉口;
15、黃桷路出城南路一段西北130米;
16、城南路一段出江南路三段南160米;
17、酒谷大道一段西側(cè)長江學(xué)校南120米;
18、黃桷路進城南路二段西北80米;
19、藍安路二段出科技路東北120米;
20、藍安路三段進藍天路三段東北100米;
21、藍安路二段進科技路東北80米;
22、酒谷大道一段進幀楠路南140米;
23、藍安路一段出星安路東北250米;
24、城南路一段出黃桷路北270米;
25、酒谷大道五段與泰盛路交叉口;
26、沙茜南路與金沙路交叉口;
27、藍安路一段與黃桷路交叉口;
28、酒谷大道四段與平安路交叉口。
三、抓拍范圍
1、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2、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cè)雽?dǎo)向車道的。
3、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biāo)志指示的。
4、駕駛機動車違反禁止標(biāo)線指示的。
5、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駕駛?cè)宋窗匆?guī)定使用安全帶的。
6、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
被抓拍到的交通違法行為,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guān)法律法規(guī)予以處罰,車輛所有人可通過“交管12123”APP查詢車輛違法情況。請廣大駕駛?cè)俗杂X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安全駕駛,文明出行。